在解释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时,对每个节假日如何休息都有意见

在解释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时,对每个节假日如何休息都有意见。

市卫生委员会和市总工会最近邀请社会保障和劳动法专家回答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实施中的热点问题。子女未满3周岁前,夫妻双方每年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,按3周岁以下子女数累计。社会保障和劳动法专家金晓莲表示,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产假激励,改为延长产假,将产假从30天延长至60天。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。11月24日24:00前休完产假的女员工,不再享受延长的产假;如果假期在11月25日0:00后结束,您可以享受增加的产假。

经双方同意,妇女自愿减少和延长产假,男子享受的陪产假可相应增加。该男子的连续陪产假不能转移给该女子的男性雇员。陪产假为15天,一般连续享受。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,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。据专家称,设立陪产假的目的是鼓励男子在妻子分娩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。因此,男性不会停止陪产假,也不能将陪产假转给女性。每个丈夫和妻子每年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,每个丈夫和妻子在孩子3岁之前每年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。育儿假每年根据孩子的完整年龄计算,而不是根据自然年计算。

育儿假可以连续或多次享受。天数是根据3岁以下儿童的数量累加的。本年度未采取的措施一般不会持续到下一年。夫妻调整育儿假分配,应当与本单位协商,并征得本单位同意。支持用人单位灵活、灵活地执行《条例》规定的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单位的各项节假日,包括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遵守《条例》的情况。《条例》的规定是各单位实施节假日的最低标准。本市支持用人单位在不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的情况下,采取更加灵活、灵活和有利的方式,让员工在工作日、待遇、方式和其他假期实施方面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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